山南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5-07 16:19:35     

       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推动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近日,市纪委通报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浪卡子县商务局原局长、扶贫(农发)办原主任强巴收受他人财物、套取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强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浪卡子县张达乡扎余村委会现金1万元;2007年至2013年期间,强巴以单位名义,先后套取土地综合治理等扶贫项目资金79.6万元和财政预借评审费10万元,共计89.6万元,并将其中的 16.420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1月,强巴受到留党察看二年、降低其退休待遇处分(按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重新确定退休金)。

       贡嘎县东拉乡党委原副书记、人大主席边巴平措侵占惠农资金问题。2014年7月,边巴平措利用职务便利,将购置农机具配件剩余资金0.247万元和村农机维修点的维修资金6万元占为己有,并全部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10月,边巴平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扎囊县吉汝乡江果村原第一支部书记张彦雄挪用生态补偿资金和定向政策性补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4月至5月,张彦雄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江果村扶贫生态补偿资金和定向政策性补助资金10.66万元供个人使用,其中7.44万元用于参与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张彦雄于组织审查前将挪用资金如数归还。2017年12月,张彦雄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科员为办事员)。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典型案例为戒,深刻汲取教训,牢固树立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严格做到遵纪守法。各级党组织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持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着力解决重资金项目安排、轻监管的问题,实现对惠民、扶贫等项目资金的监管全程化、全覆盖,以精准监督助力项目资金全面落地,助推贫困人员实现全面脱贫。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抓手,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领域项目资金伸手的坚决查处,对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的严惩不贷。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要坚持定期曝光违纪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