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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扎县:建立廉政档案,实施精准化监督
  “三措并举”建立健全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30 19:31:20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新增“监督检查”一章的重要内容,也是党组织了解个人廉政情况和掌握单位政治生态的重要措施。自去年12月份以来,洛扎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通过“三项举措”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逐一为每一名领导干部“画像”,摸清“廉情”底数,让监督更“精准”。

规范廉政档案基础信息,为干部建立“廉政画像”。洛扎县纪委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所界定的监督监察范围和要求,印发了《关于建立副科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要求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均需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档案内容涉及个人基本信息、工作履历、家庭、社会主要关系、个人兼职情况等,注重对收入、房产、配偶及子女从业、经商、投资等信息填报。要求填写内容要做到实事求是、表述清晰、准确完整,不得缺项少项,不得瞒报、虚报,做到见档如见人,廉政档案相关表格必须由本人填写并签名。截止目前,全县建立廉政档案264份。

强化廉政档案动态管理,形成干部监督“晴雨表”。县纪委监委对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凡个人重大事项出现变动的,需及时报备,由专人及时补充完善,更新信息资料,力争做到不漏项、不漏事、不漏人。同时,做到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建设同步,实行一人一档,规范化管理,确保对干部廉政行为能够进行有效预判,真正形成及时建档、规范报送、严格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县纪委监委将对廉政档案的信息真实性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个人廉政信息不实或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坚决予以问责。

推动干部日常精准监督,用好廉政档案“身份证”。坚持把廉政档案运用到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工作当中,作为干部考察、推荐、考核、评价以及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党风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为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巡察、谈话函询、执纪审查等提供有关情况。针对岗位廉政风险、群众信访举报、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方面内容定期开展廉情分析,从中发现苗头性、倾向性和规律性问题,及早采取预警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治病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