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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前喊话: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来源:西藏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4-29 17:13:39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近日,自治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拉萨市林周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方文伟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12月14日,方文伟在乘坐公车前往拉萨参加会议途中,默许驾驶员丁某使用私自加装的警报系统,并悬挂套用车牌。2018年7月,方文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山南市措美县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何开军违规赠送礼金等问题。2014年底,何开军在担任措美县措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期间,因时任措美县措美镇党委书记斯某(另案处理)调离工作岗位,何开军向斯某赠送5000元“红包”,2015年11月,何开军将5000元从措美镇2015年公用经费中以餐费名义报销;2016年5月,何开军将2015年期间累计在超市的个人日常消费3134元,以单位办公用品的名义从措美镇2016年公用经费中报销。2019年2月,何开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林芝市墨脱县卫生服务中心主任邓声敏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6年12月,邓声敏主持召开第19次中心办公会,决定按照班子成员每月1000元/人、各科室负责人每月700元/人的标准,从墨脱县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健康体检费中,为本单位3名班子成员和26名工作人员发放督导检查费,共计84800元,邓声敏从中领取4000元。2018年11月,邓声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日喀则市拉孜县教育局副局长扎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8年4月,扎次安排本单位驾驶员驾驶公车前往自己家中接其妻子及孩子送至日喀则市火车站。2018年11月,扎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持之以恒抓好本地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四个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低级趣味,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和手段,抓住关键少数和重点环节,组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群众反映的、舆论媒体关注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迅速核查处置应对,依规依纪从重处理,坚决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