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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05-05 16:51:41     

     为有效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挥违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充分运用好通报曝光利器,用身边的“活教材”为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现将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乃东区颇章乡斯堆村原党支部书记次仁,原党支部副书记、主任边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4年8月,在边久的提议下,次仁和边久通过伪造“斯堆村项目收益基本情况统计表”等共4个兑现表,套取了2013年扶贫开发第一批整乡推进借畜还畜项目资金中的40万元存入村集体账户。并从套取的资金中将15万元用于购买两台联合收割机,供本村一组和二组使用。在该项目验收时,次仁和边久召集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借用群众山羊集中养殖,冒充项目购买的山羊欺骗项目验收组。2014年12月,次仁和边久以同样的方式套取斯堆村三组短期育肥项目资金15万元,并存于村三组集体账户之中。2017年,为规避巡察,次仁安排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巴某将该笔资金从村三组集体账户转至土某(农牧民群众)的个人账户。2018年9月,边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贡嘎县吉雄镇原党委书记高尚军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2013年至2015年,高尚军在担任贡嘎县农牧局局长期间,先后5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西藏明兴农机销售有限公司法人何某、明兴山南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现金共计14万元,并为明兴公司在历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中提供帮助;先后2次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个体户骆某现金共计3万元,并为其在贡嘎县农牧局老办公楼维修项目中提供帮助。2015年6月,高尚军私自决定更改《贡嘎县政府采购合同书》内容,套取部分农机具款用于结算贡嘎县农牧局日常公务开支费用,在农机具未经相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下,私自决定向供货方拨付全额货款,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共计75.238万元,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018年8月,高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2018年9月,高尚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一个是通过伪造材料,套取或挪用国家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一个是在涉农项目中牟取利益,同时滥用职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须严肃查处。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持续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要抓实、抓牢,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不断强化监管责任,对惠民、扶贫等项目资金实现全过程、全覆盖监管,以精准监管助推精准脱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工作力度,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吃拿卡要、虚报冒领、抢占掠夺、贪污挪用的行为一律严惩不贷。要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形成强大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