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纪委通报三起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典型案例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1-15 17:10:19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群众身边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现将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洛扎县扎日乡白沙村党总支原书记阿旺催成、村委会原主任多吉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2015年,白沙村党总支原书记阿旺催成与村委会原主任多吉两人商议,擅自决定将本应分配给贫困户的15台扶贫农机具分给该村农业综合合作社入股户,侵害了贫困户利益,影响了脱贫攻坚成效。2019年9月,阿旺催成、多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隆子县隆子镇叶巴村委会副主任次仁巴桑侵占专项资金的问题。2013年,时任隆子县隆子镇叶巴村委会副主任次仁巴桑擅自将个人民生资金卡作为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卡上报,并将隆子镇2013年至2015年兑现的85.51亩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206625万元据为已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2019年4月,次仁巴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上缴。
       洛扎县边巴乡柏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主任白玛伦珠违规领取生态岗位工资问题。2012年至2017年,洛扎县边巴乡柏日村党支部原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白玛伦珠以提高柏日村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工资待遇为由,与村两委班子4名成员非法挤占该村2012年至2017年每年5个护林员的名额指标,并非法占有护林员岗位工资共计4.985万元。2018年11月,白玛伦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上缴。其余4名村两委班子成员均受到相应的组织处理。
      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开展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确保取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认真对待,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以坚决的斗争精神,真刀真枪地解决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