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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服法从良 履行义务 建设诚信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9-12-13 17:06: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专项执行行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11月18、19日,经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索朗扎西指示,决定联合西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拉萨各监区、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在自治区、拉萨、曲水三所监狱的各个监区张贴标语、宣传栏的途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针对服刑人员情绪低落、改造迷茫、甚至抗拒执行的现象,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拉巴次仁利用二十余年执行工作的经验,深入浅出的以双语讲授方式,向服刑人员宣传执行工作的流程、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带来的益处、拒不履行和妨碍执行的惩戒措施及其后果,让服刑人员从内心深处理解执行工作,在行动上支持执行工作。同时,向部分愿意履行判决内容,而不知罚金、罚没财产交往何处的服刑人员,宣传了刑事财产刑的具体交纳途径和方法,让广大服刑人员认清形势、转变观念、理通思想。
    通过此次宣传,及时化解了服刑人员心中的疑惑和不满情绪,促进了监狱管理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加深了服刑人员心中服法从良、履行义务、建设诚信的思想,也为法院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工作肃清了“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