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典型案例的通报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1-16 12:18:42     

    2020年春节、藏历新年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持续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现将查处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浪卡子县卡热乡珠地寺管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扎西群旦套取伙食补助款的问题

    2016年11月,扎西群旦以珠地寺管会驾驶员的名义套取了该寺管会空编人员的伙食补助款0.36万元,用于食堂开支。2017年,珠地寺管会通过伪造收据、虚报购买牦牛肉、糌粑、发放厨师工资等方式从县财政套取珠地寺管会2017年度食堂补助款4.9972万元,其中1.4042万元用于支付珠地寺管会干部伙食开支,剩余3.593万元经珠地寺管会干部职工集体研究后平分。2019年5月,扎西群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洛扎县洛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达娃次仁超标准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2015年9月,达娃次仁在担任洛扎县洛扎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期间,通过虚开汽车修理发票的方式,套取单位公用经费7.736万元用于结算其在担任洛扎县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产生的酒水接待费;2016年,达娃次仁在主持洛扎镇工作期间,超标准为7名干部发放加班、未休假补助共计0.6378万元。2019年9月,达娃次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对以上两起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表明了市委和市纪委监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定不移正风肃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以上两起典型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作风建设,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标尺,驰而不息反“四风”,树新风。要突出“四风”纠治工作,在春节、藏历新年放假期间,无公务活动的公务车辆一律按照要求进行封存;有公务活动的公务车辆做好出车报批、入库登记。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进行报批的公务车辆要向所属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报备。各县(区)在泽当城区的公务车辆务必停放在各县(区)指定场所。两节期间发现公车私用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既聚焦树倒根在、禁而未绝的老问题,又紧盯花样翻新、隐形变异的新动向,重点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大吃大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等突出问题。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以铁的纪律保障全市风清气正。

    全市党员要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为行为准则,发挥好表率作用,坚决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作斗争,教育引导身边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用实际行动维护好党的光辉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