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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前廉洁提醒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04-30 16:25:10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把握重要节点,深入整治“四风”问题,现就“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提醒如下:

        一要严明纪律要求,倡导廉洁过节。节日期间正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易发期,全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条规,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各类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得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不得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辆;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持之以恒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坚持稳中求进和标本兼治,持续纠正“四风”、树新风,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政治引领,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定不移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增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要持续压力传导,严格查处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监督责任,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触碰“底线”、逾越“红线”问题,公开曝光、精准问责,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快查重处。

        四要持续保持警惕,巩固防控成果。“五·一”期间,要切实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尽量少出行,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疫情防控纪律要求,不扎堆、不聚集;坚决服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不得在执行上打折扣、搞变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