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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通报3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昌都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27 11:14:02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呼吁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狠刹奢侈浪费歪风。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发挥震慑作用,昌都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

       昌都市丁青县丁青镇党委书记兼丁青镇派出所教导员加永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至2016年,时任丁青县丁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兼丁青镇派出所教导员加永,先后2次违规用公款支付宴请费用,累计支出0.3120万元;先后3次违规用公款支付节日聚餐费用,累计支出0.5565万元;违规签字同意从公款中支出1.80万元购买牛肉用于本单位食堂食材消耗,共计违规支出2.6685万元。同时,加永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加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昌都市江达县江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旺加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昌都市江达县江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旺加以座谈会、欢送历任干部等名义组织聚餐,并使用其他票据报销餐费0.6537万元;同时,旺加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2019年2月,旺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达县县委常委、江达镇党委书记李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旺加违纪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9年7月,李忠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昌都市察雅县王卡乡原党委副书记、乡长邹金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时任察雅县王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邹金武,先后3次违规用公款支付宴请和个人聚餐费用,共计违规支出0.7020万元。同时,邹金武还存在其他违反财经法规问题。2018年7月,邹金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王卡乡党委书记向巴扎西作为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邹金武违纪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8月,向巴扎西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通报指出,以上3起违规公款吃喝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市仍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问题。对以上相关责任人员的严肃问责,体现了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的一项重要任务,彰显了市委和市纪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