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南市委巡察办认真贯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自治区党委各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积极探索实践,用足“四力”推动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强化职责使命,全力推动巡察全覆盖。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山南市巡察办已完成十一轮83家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对13家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实现一届市委任期巡察全覆盖。同时,对12县(区)下发直接巡村(社区)指导意见,真正从群众“痛点”破题,以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重点巡察什么、纠正什么为主攻方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推动村(社区)党组织把对上负责和对下负责、让党中央放心和让人民群众满意统一起来,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底落到位。
聚焦政治巡察,努力提高巡察工作质效。紧盯“四个落实”“三个聚焦”,切实把准政治巡察定位,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细化责任,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重要作用。一届市委十一轮巡察反馈问题2904件,移交问题线索80件73人;12县(区)巡察反馈问题7424件,移交问题线索208件154人。积极探索改进巡察工作方式,在12县(区)全面铺开“交叉”巡察,减少干扰基层巡察工作的“关系网”和“说情风”,促进巡察更进一步,发现问题更深一层。加强统筹市县(区)巡察力量,在增强监督能力上,坚持以夯实基础为关键。市委巡察办积极指导各县(区)委与市委同步开展工作,确保市县(区)在巡察任务、监督对象及组织方式等方面实现上下联动,不断提高县(区)巡察工作质量。一届市委共对14个乡(镇)党委、46家县直单位开展“提级”巡察,切实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用。
强化督查整改,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一反两压三抄四管”整改机制。“一反”即市委班子成员参加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安排部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两压”即压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业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将巡察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梳理汇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推动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三抄”即反馈问题同时抄送分管市级领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压实分管领导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四管”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对整改方案、民主生活会方案、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组织落实情况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强化立体监管。
加强统筹指导,合力推进上下联动、贯通融合。通过“以上促下”落实责任,切实做到与上级巡视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建立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巡前联席会商,做好要情通报,巡中资源互补、无缝衔接,巡后统筹协作、同督同促,形成监督合力。(山南市纪委监委/责任编辑 续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