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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办发挥“三员”作用促进组办融合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0-29 15:32:54     

         市委巡察办聚焦“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服务保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员、指导员、保障员”作用,切实当好领导小组的“助手”和巡察组的“帮手”,促进组办融合,着力推动巡察高质量发展。

       一、注重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参谋员”作用。坚持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巡察工作高点谋划、统筹推进、有序实施。一是结合“大学习、大提升”暨“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活动,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全面从严治党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主动思考巡察机构如何进一步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科学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研究制定巡察“三个聚焦”监督重点清单,排出年度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使巡察组有所遵循。按计划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部署安排十二轮巡察,共完成了对83家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和13家党组织的巡察“回头看”工作。三是通盘谋划每轮巡察工作,协调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信访等相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情况、提供协助支持,为巡察进驻奠定基础。统筹安排好巡察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具体环节的工作,在提高巡察标准和巡察质量方面做足“加法”,确保各巡察组既相对独立履行监督职责,又按照领导小组部署,步调一致、高效有序。

       二、加强指导督导,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以提升强化监督质量和效果为目标,切实承担巡察指导督导职责。一是巡察前,巡察办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对各巡察组就巡察工作基本要求、程序、方法等进行了系统培训,使巡察干部了解基本流程和操作要点,初步解决了巡察干部如何开展工作的问题。二是巡察中,巡察办对标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以及领导小组要求,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研商重点问题,增加组办沟通融合。指导巡察组严格流程、规范工作、依纪依规开展监督,共同探讨巡察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积极查找组里巡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在交流中明确差距、剖析原因、找准方向,推动解决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对策建议。各巡察组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向巡察办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畅通沟通渠道,凝聚组办合力,确保持续稳步推动市委各轮巡察工作质量稳步提升。三是巡察结束前共同会商巡察报告、专题报告等,以有力指导督导推动巡察提质增效。

       三、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保障员”作用。围绕有力保障巡察组履职,从人员、设备、协调外部支持等方面,提供支撑服务保障。一是每轮巡察开始前,巡察办全面征求各巡察组对人员配备的需求,积极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接,通过协调抽调专业人才,办与组、组与组之间按需调整人员等方式,不断优化巡察力量。二是巡察期间,巡察办适时深入各巡察组驻地了解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对巡察组遇到的疑难问题,积极邀请专业部门专业人员协助,全力保障巡察组精通业务、少走“弯路”。三是强化后勤保障,为各巡察组统一配备保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及时提供办公耗材等基本办公用品,确保巡察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