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乃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2:25:25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市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乃东区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中纪委一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三转”改革,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有力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开展,为乃东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责任落实。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十九大要求,增强监督执纪问责本领,以坚如磐石的决心、决战决胜的勇气,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二是组织召开中共第一届乃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认真总结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三是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今年来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工作全面展开,区委常委班子各成员相继组织各自联系乡镇和分管单位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年工作任务,层级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严明政治纪律,严肃政治生活。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活动为抓手,紧盯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导向,严格程序标准,强化把关指导,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纪委对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班子民主生活会和41个党组织生活会进行了全程监督。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肃维稳纪律。

根据上级维稳工作要求,加大对2017年元旦春节藏历新年、“两会”和3月敏感期、十九大期间及其他维稳敏感节点的督导检查力度,出台了《关于3月敏感期县级领导干部赴各乡(镇)督导七项重点工作的通知》、《乃东区维护社会稳定常态化督导方案》等规定,对各乡(镇)、区直独家独院单位、驻村驻寺工作队在岗情况及维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130余次,并提出明确要求。

(四)积极营造氛围、开展宣教活动。

乃东区以“让纪律和规矩永驻心田 构建崇廉尚洁的政治生态”为主题召开了乃东区第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开展“讲政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加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建设,坚持党章党规规范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开展“廉政公益广告”主题宣传,利用户外广告牌、便民警务站、书报亭、公交站台等载体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集中布展,在全区上下营造“处处见廉、人人倡廉”的浓厚社会氛围。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全区干部职工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的方式,坚持推动廉洁从政和勤政有为相结合,既要求干部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自律、做到清正廉洁,又倡导干部牢记职责使命、担当有为、勤勉干事创业。建立“乃东风纪”微信公众宣传平台,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畅通举报通道,着力促进政风作风转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队伍,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开展严禁赌博专项整治活动。以深入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为契机,以整治参赌涉赌为目标,坚持挺纪在前,把严明纪律的要求贯穿到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努力纯洁乃东干部队伍。

(五)规范廉政档案,提高自律意识。

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反映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重要依据。为进一步规范我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使其发挥重要作用。按照自治区、市纪委的要求,根据撤县设区以来的干部调整情况,全面规范和完善了“廉政档案”建档工作,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建档30人,正(副)科级领导干部建档340人。“廉政档案”的规范建档为区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查检查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自律工作提供决策参考资料。同时,为班子评优、评先,对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查处案件以及领导干部提拔使用、奖惩提供了考察意见。

(六)狠抓作风建设,提高自律意识。

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方式,不定时开展各项监督检查,针对“节假日”、平常上班期间干部作风专项监督检查就有30次,重点对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参与赌博、公款消费、公车私用、进出高档娱乐场所等情况进行了暗访。对市区内饭店、娱乐场地及各类茶馆的检查呈常态化。同时,在市纪委统一组织安排下,区纪委联合组织、公安成立的第二检查组,对曲松县开展交叉监督检查3次。

(七)健全约谈制度,源头预防腐败。

为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区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根据《西藏自治区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试行)》要求,结合已实行的《乃东区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函询的暂行办法》,我们制定了《关于开展“五级约谈”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了约谈方式和要求,对区委常委、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党政“一把手”、区直单位“一把手”、内设科室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分类组织实施,分别明确了主谈人和主谈对象。今年来,区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23人次,纪委书记开展提醒约谈3人次,区委常委班子成员与联系乡镇、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27人次,对新任领导干部集中廉政谈话63人。

(八)严格执纪审查,保持高压态势。

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违纪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按照提高办案质量、强化本级办案、狠抓大要案件的要求,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始终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2017年共收到问题线索34件(含上年遗留7件),其中:线索处置予以了结2件,函询了结10件,初核了结7件,立案审查9件,移送司法调解1件,正在办理2件,待处置3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给予政纪处分3人,进行提醒谈话11人,进行诫勉谈话13人。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置24人、第二种形态处置5人、第三种形态处置2人。

(九)优化内控机制,打牢思想根基。

区委全力支持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及时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区纪委人员编制调整充实至20名,内设的综合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纪检监察、信访和审理5个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2017年纪委轮派科室负责人到市纪委参加跟班学习2人、参加市纪委执纪审查业务培训11人、赴湖南湖北两省进行业务培训2人、抽调乡镇纪委干部实行交叉办案5人,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

(十)抵制赌博歪风,深化作风建设。

为切实整治干部作风,坚决抵制赌博歪风,贯彻落实《关于严禁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娱乐活动的通知》精神,乃东区纪委监察干部带头签署了“承诺书”,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相继签署“承诺书”。并要求严禁党员干部在任何场合、以任何理由用麻将、扑克等形式参与赌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督促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同时,乃东纪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十一)成立区委巡察机构,推进巡察工作全覆盖。

乃东区严格按照《区党委建立县(区)委巡察制度的意见》要求,及时成立了区委巡察工作“五人小组”、领导小组,设立了巡察办和2个巡察组,为区委巡察机构,及时配齐人员和办公设备,使之发挥反腐利剑作用。巡察机构建立以来,坚持政治巡察和政治学习相结合,着力抓巡察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出台巡察制度15项,共启动2轮巡察工作,对2个乡镇、9个寺管会、2个区直单位党组进行了巡察,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5次,“五人小组”会议2次,及时听取各巡察工作汇报。截至目前,对2轮13个被巡察单位党组进行了意见反馈,为推进我区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遵循。

(十二)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

始终从人心向背的政治高度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潜入地下公款吃喝等老问题紧盯不放、抓住节点不放松。乃东区纪委监察局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16次,加强对扶贫领域的专项检查,发现识别不精准,生态岗位设置不合理,违规分配生态岗位资金等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一是个别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深、重视不够,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还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等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慵懒散”等作风顽症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批评教育多,严格问责少;三是个别乡(镇)纪委职能弱化,发挥作用不明显,履职不到位;四是纪委监委相关职能转换、人员深度融化、纪法衔接等问题还需深入推进探索。

二、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区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纪委监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纪委、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九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聚焦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聚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队伍,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历史方位和行动坐标。我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和创新观点,发挥好“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学习的平台作用,发挥好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发挥好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好个人学习的能动作用。二是严抓“两个责任”,不断激发担当精神。在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纪委监委党组织纵深延伸,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全区每个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按照区委、市委要求,立足实际,把握好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关系,强化党委问责主体意识,明确纪委监委和工作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规范问责的情形、启动的标准、实施的流程、问责结果的运用,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问责。定期报告问责情况、曝光典型问题,开展问责情况专项检查,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激发担当精神。三是纪律建设为根本。各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牢记于心,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确保试点工作走正走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聚焦组织决策、执纪执法、纪法衔接、监督制约,建章立制等方面,建立内部高效顺畅运行机制,分析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融合工作有序进行,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抓紧编制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制定乃东区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配套文件,推动监督、调查、处置与监督、审查、审理机制深度融合,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组建成立巡察组,制定巡察工作意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巡察,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结合起来,紧盯重点,对问题反映集中、掌握重要职责职权的单位和部门重点巡察,切实加强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整改督办和问责机制,使移送的问题线索得到迅速处理,反馈的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督促被巡察单位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2018年将安排三次轮巡察,以专项巡察为主、常规巡察为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着力发现管党治党宽松软,在政治上当两面人、做两面派,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区党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突出问题,以巡察监督的强大震慑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处

作为履行监督专责的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带头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区纪委监委机关、乡(镇)纪委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坚守职责定位,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坚持依纪依法、全面从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民生扶贫领域的专项监督,全力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对表现庸懒散、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的坚决问责。始终坚持盯住重要节点和关键少数,从严查处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顶风违纪问题,对执纪审查对象的存在的“四风”问题,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开展办公用房超标、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和宗教迷信活动的专项整治,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督查,快办快结进行处理和曝光。一是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督促党员干部按程序决策、按规矩办事,坚决纠正和查处“三重一大”事项不经集体研究的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行为,用实际行动维护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批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明确重点、强力整治。严肃查处和纠正“推三阻四不愿干、害怕风险不敢干、装聋作哑躲避干”等不作为、不担当、慢作为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的现象,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纠出典型、坚决问责。三是推进正风反腐长效机制建设。牢牢抓住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这个作风建设的根本,完善密切联系群众相关制度,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走群众路线,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诉求,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坚决防止“破窗效应”,增强制度执行刚性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筑牢纪律底线和思想防线

持之以恒加强党规法纪教育。深化“一小时纪律教育”,认真学习十八大以来的廉政新规定和各项党内法规,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要求、新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充分发挥重大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用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区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统筹整合宣传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党规党纪、传统文化、勤廉典型的宣传,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把握舆论工作主导权。实施廉政文化精品工程,注重文化引领,充分运用“明镜昭廉”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等本地廉政文化品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汲取本地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以优良的党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持续好转。

活用“四种形态”,凸出主责主业震慑效果。突出执纪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败坏政治生态、扭曲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本身及背后的违纪和腐败问题。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腐败增量,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综合运用组织处理、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转变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法,从线索受理到案件处置始终坚持纪在法前。加强党员干部约谈工作,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使“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处理经常用,既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又努力实现执纪审查的综合效果。同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民生扶贫、农村“三资”等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治理“微腐败”。坚决查处贪污、侵占、挪用惠民惠农、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产问题,加大对征地拆迁、土地流转过程中发生的与民争利以及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单位和部门加大查处力度,对执法部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执法不公、以案谋私,收受礼金、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顶风违纪行为,坚持一查到底。全力推动“以案促改、以问题促改”专项活动开展,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统一、查找问题与深化改革相统一,认真查找规律性、制度性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加强权力监督制约,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回访教育等制度,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关爱。

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做深做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对政治上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对廉洁上有硬伤的坚决不用,对那些虽然政治上、廉洁上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庸懒散慢、碌碌无为,甚至是大错误没有、小问题不断的暂缓使用,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五)高压惩治贪治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机制

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 强化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置的决策把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整合乃东区执纪审查资源,规范执纪审查工作程序,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明确执纪审查工作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工作力度,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更加有效地遏制增量、更加有力地削减存量。

    坚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松劲。紧盯“三类重点人”,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肃查处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腐败问题;紧盯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用陪同,直插基层明查暗访,对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一律从严从重处理;紧盯基层微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纪违法行为,坚决扫除“黑恶势力”,重点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政治上的青山绿水。

    不断规范纪委监委执纪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等开展工作。严格规范立案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严格落实审查谈话、调查取证全程录音录像等规定,严格移送司法机关程序和对涉案款物的管理。强化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定期梳理排查,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所有涉及“三类人”的、上级交办的、巡视巡察交办的、反映问题具体的问题线索,都要进行初核,绝不放过任何违纪问题。探索制定监委调查措施使用程序,对12项调查措施的适用范围、启动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要求等进行明确和规范,探索制定12项调查措施对应的制式文书,确保12项调查措施依纪依法、严谨规范、行之有效地使用。

(六)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全面治党利器作用

紧抓主体责任这个“主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调研督导、提醒谈话、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落实好“一岗双责”;下级党组织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发挥执纪监督、巡察监督的作用,加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促进各部门把工作精力用在平常。

抓住“一案双查”这个“杀手锏”。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自治区的实施办法,切实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六大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问责,通报曝光。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窝案串案、扶贫领域的案件、八项规定方面的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追究相关领导的监管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敢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永远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加强忠诚教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贵、心中有戒。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不断学习,创新工作形式,用好问责利器。要勤于学习、如饥似渴,既向书面学、多读经典,又向实践学、问计于民,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抓落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创新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学用结合、学思践悟,积极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尤其是加大新任职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依纪依规履职尽责的能力。要主动适应执纪执法贯通的新要求,坚持纪在法前、纪法衔接,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把党的政策和策略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之中,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的质量和效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

严格要求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政治责任,敢于担当作为。加强自我监督,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落实纪检监察组织自身主体责任,防止“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责任人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