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浪卡子县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浪卡子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3:36:56     

一、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有力指挥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县纪委九届三次全会的各项部署,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把党的全面领导和稳中求进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推进全县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准政治方向。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首要职责,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首要政治任务,召开理论学习会28次,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九届区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一届三次全会精神,中纪委、区纪委、市纪委典型案件通报。结合“两学一做”、“四讲四爱”,深入学习《准则》、《监察法》、《宪法》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断提升,准确把握了反腐败斗争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分别向市纪委和县委请示报告工作5项、14项。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开展好政治纪律学习教育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政治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3次。组织全县党员干部参加山南市党员干部廉政知识考试,采取“七个一”的形式,扎实开展以“《聚焦〈党章〉〈宪法〉〈监察法〉学习宣传 推动纪律规矩入脑入心》”为主题的第四个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有力推动了党员领导干部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增强了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转变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深化政治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严格按照“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察工作方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从严治党”核心,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精准发力,以政治巡察推进党的政治建设。2018年县委主要领导针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8次,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4次,召开书记专题会2次,对巡察各个环节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做出了明确指示要求。开展了县委第三轮常规巡察和第四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建4个巡察组(含1个县级交叉巡察组),对6个乡镇党委、1个寺管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及县人社局等5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127个,移交问题线索5个。强化对整改落实的日常监督,组建4个督查组,先后3次对县委第一、二、三轮被巡察的20个党组织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整改不到位的问题52个,提出整改建议31条,对整改不力的13个党组织进行通报批评。

(三)狠抓体制改革,完善监督体系全覆盖。2018年1月19日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完成组建挂牌,机构撤销调整、人员编制划转、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人员力量得以增强,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得以凸显。优化机关内设机构,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构建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坚持以是否行使“公权力”为标准,动态识别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运用调查措施,规范审批程序和流程,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根据《关于在拉萨、山南开展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的改革试点意见》(藏监体改办〔2018〕6号)精神,扎实开展推动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改革试点工作,探索赋予10个乡镇纪委相应监察职责,设立派出监察室,全面加强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切实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加强扶贫监督力度,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每月召开县纪委书记扶贫调度会,安排部署全县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为扶贫领域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先后出台《2018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浪卡子县扶贫领域明察暗访工作方案》。采取明察暗访、走村入户、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八个到位”、“三有三不愁”和“三率一度”为重点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1个,对生态岗位资金兑现不及时的县林业局、农牧局、张达乡、农行浪卡子县支行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确保资金及时兑现。对全县2016年脱贫的216户849人和2017年脱贫的503户1934人,以及2017年动态调整新识别的136户492人开展了“五查五看”,确保杜绝错退和识别不精准现象的发生。对2014年以来民生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1起未符合要求的项目,并当场反馈相关问题,责令其立行立改。发放扶贫政策明白卡600余张,采取抽查形式,询问农户相关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地、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五)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驰而不息纠四风。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庸政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等突出问题。4月27日,联同县委主责办、县委组织部,对全县范围内进行集中整治工作自查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督促各部门履职尽责。县政府对在其位不谋其政、任其职不尽其责的5起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并进行了通报。自治区明察暗访发现我县阿扎乡、伦布雪乡在扶贫领域不作为、慢作为问题。针对阿扎乡的问题,我委及时初核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市纪委批准作出约谈2人、谈话提醒1人的处理决定。针对伦布雪乡的问题,由区纪委提级办理,作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2人、诫勉谈话1人的处理决定。部署开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工作,对违规购买、收送冬虫夏草问题线索全面大排查,梳理排查问题线索2件。目前,以处理完毕。 

(六)监督工作分类化,确保监督发挥实效。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严格监督执纪,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以抓节点抓日常为推手,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等形式,始终坚持严查“三要点”。全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30次,检查发现未履行报批报备问题涉及32单位66人,上下班迟到早退问题2人,维稳期间涉及脱岗漏岗4家单位共6人,对涉事单位负责人、当事人进行相关处理。对全县公车的二维码粘贴使用情况、党员信教情况、农牧民安居房抗震加固(补设)工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生态岗位资金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对资金使用不当的乡镇进行了跟踪督导整改。成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包庇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等问题。

(七)强化案件办理质量,提升执纪工作效率。充分发挥“审理最后一扇门”的作用,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基本方针和要求,整合人力资源、采取“4+1”的办案模式,不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2018年,全县共受理问题线索46件,同比增长70.3%;办结41件,同比增长130%;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0名,诫勉谈话3人,同比增长75%;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约谈、书面提醒27人次;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9人次;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1人次。通报批评3家单位、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3份、监察建议书2份、收缴违规资金66560元;正在初核1件,暂存待查3件,移交市纪委1件。

(八)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充分发挥县乡纪委联动机制,制定乡镇纪委书记、专干跟案学习制度,下发《浪卡子县乡(镇)纪检干部跟班培训方案》,先后选派24名乡镇纪委书记、专干到县纪委机关参加跟班跟案。依托上级纪委监委举办的各种业务培训,积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培训。全年,累计选派纪检监察干部76人次参加上级纪委监委各类学习跟班培训。邀请区、市纪委监委专家到我县进行知识讲座2期,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平、履职能力得到不断提升。配齐配强10个乡镇派出监察室工作人员,配备主任9名、监察员22名。坚守政治机关定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促使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两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开展政治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和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整治,展示了正人先正己的鲜明态度。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顶风违纪行为时有发生,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更趋隐蔽,反弹回潮隐患犹存,消除存量、遏制增量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任重道远。二是少数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 “一岗双责”不到位,缺乏担当精神,压力传导存在层层递减现象。三是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能力和业务水平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9年重点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九届自治区纪委四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四次会议精神,狠抓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任务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改革创新,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强化“三个牢固树立”,协助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反腐铁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西藏民主改革60周年。

(一)强化政治引领,坚持用习近平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用贯通、知行统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带头参加学习研讨,带头谈体会、讲党课,带头立足岗位担当尽责,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头雁效应”,真正把教育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

践行“四个意识”。旗帜鲜明讲政治,自觉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一以贯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分析、解决问题;一以贯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区党委、区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及县委重要工作安排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着力点,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纠偏矫正;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方针要求,敢担当、善作为,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任务贯彻到底、执行到位。

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就是要坚守政治定力,牢固树立没有特殊性的思想,不因高寒缺氧而放松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不因条件艰苦而对党员干部的小毛病小问题网开一面,不因维稳任务重而减轻正风肃纪的力度。“进”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精准监督、纪法贯通和能力素质的短板,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依纪依法处理违纪问题,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

(二)不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担负政治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带头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实,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紧围绕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督促各级党组织深入查摆、严肃整改在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治边稳藏重要论述和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把党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党中央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问题,严肃查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七个有之”和“五个有的”问题,坚持审查调查“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案件审理首先从政治视角去分析,准确判断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真正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到具体人、具体事。要强化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各行其是、欺骗组织、对抗组织审查等行为,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肃反分裂斗争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干部职工认清十四世达赖的反动本质,自觉同一切分裂破坏活动作斗争。紧盯宗教节日和重大佛事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明查暗访,严肃查处党员信仰宗教、传播宗教、发展宗教的问题和追随十四世达赖集团的“两面人”,以铁的纪律纯洁党员队伍。

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级党组织要从本单位、本乡镇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入手,重点整治在学习传达中央精神方面弄虚作假、照抄照搬,在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冷硬横推、不担当、不作为,在文风会风及检查调研方面重痕迹、轻效果等突出问题。坚决把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重点,加强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走过场”“做虚功”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以行动体现决心。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督促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背党的政策要求、违反党纪国法作出的集体决策,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强化党性锻炼,坚决纠正组织生活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问题;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准备、召开、整改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谈心谈话、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做深做细做实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查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以实际行动带头规范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三)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督体系全覆盖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把更多力量向监督检查部门倾斜。巩固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的改革试点工作,发挥派出监察室作用,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推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办法,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把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突出关键少数,强化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既纠正和查处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纠正和查处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

强化政治巡察。强化巡察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督导和服务保障职能,建立定期向市级巡察机构报告工作制度。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统筹安排常规和专项巡察,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探索巡察线索集中排查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提高巡察质量。强化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常态化对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对整改责任不落实,甚至边改边犯的严肃问责。

(四)坚持把纪律摆在前面,一体推进日常监督、长期监督

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强化纪律监督,立足从严从实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把问题线索处置,用好谈话函询措施、从严监督民主生活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加强政治生态研判;强化监察监督,立足加强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综合运用调查措施、深化思想政治教育、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突出案件警示震慑;强化巡察监督,立足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推动党规巡察全覆盖、探索开展机动式巡察、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片文章”、组织开展好巡察“回头看”。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任免情况、人事档案情况、重大事项报告情况、受到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进行归纳汇总,专人管理、动态更新。

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扎实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既带头全面整改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存在的问题,又强化整改日常监督,确保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把巡视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依纪依法优先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和其他信访件,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在早发现上下功夫,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科学分类上下功夫,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防止出现适用不当、尺度不准、畸轻畸重现象;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严格把握“四种形态”的政策界限和转化情形,实事求是、正确适用,体现政策策略和方式方法的针对性、灵活性。

以问责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延伸到基层。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在推进重大改革、重点工作中敷衍塞责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坚决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抓好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密切关注隐形变异等“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确保抓一个成一个。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的问题;巩固公车“二维码标识”粘贴工作,加强对公务用车集中停放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公车私用;加强“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强化对扶贫领域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对胆敢挪用扶贫民生资金的从严从重处理。紧紧盯住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子女升学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对不办酒席只收礼金、小范围多次宴请等隐形变异、打擦边球的从严处理;严肃整治行业部门吃拿卡要、冷硬横推、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坚决整治农牧民群众反应强烈、反应集中的相关问题。

 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惩处。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露头就打,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初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般要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把节日期间的正风肃纪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结合起来,坚决惩处顶风违纪行为,努力形成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不成为空话和口号。

 加强廉政宣传教育。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必修课,教育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发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加快推进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步伐,传承“老西藏精神”“两路”精神,大力弘扬“玉麦”精神,创新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在全县营造向上向善的浓厚氛围。

(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决惩治腐败。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完善交叉办案工作模式,整合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力量,集中精力减存量、遏增量。要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健全办案场所、完善办案制度、强化办案管理,做到安全文明办案。

努力提升案件质量。严格审查调查措施的使用权限和审批程序,严格遵循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收集、固定、审查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证据材料。规范提前介入审理工作,保障审理工作时限,严把证据审核关,把案件事实证据、定性量纪、手续程序等质量责任层层明确到人。加大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的问题。认真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强化督促检查,保证审查调查对象安全、保障涉案人员安全。

夯实治本根基扎实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和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处理畸轻畸重、处分决定执行时松时紧的问题,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督促各级党组织查漏补缺、以案促改,健全规章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要加强思想道德和党性教育,增强不想腐的自觉。

(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加强与扶贫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按照“七个明确”总要求,紧盯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重点领域,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下黑手的,不管是谁都严惩不贷。坚决纠正和查处贯彻执行脱贫攻坚政策不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监督检查、统计报表、材料报送过多过滥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

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在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刁难群众等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包庇纵容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向黑恶势力通风报信等问题。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事件重点督办、快查快办,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严肃问责,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持续推进“三转”工作。要严格落实“查审分离”的工作要求,加强对调查措施使用的审批监管和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合理设置内设机构,注重培养审理人才,强化对自办案件的审理工作。要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增强纪委监委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自觉把“三转”工作推向深入化,推动县乡纪委监委、派出监察室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思想认识,确保政治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纪律建设、审查调查、巡察监督、责任追究各个环节。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能力建设,确保素质过硬。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党组织建设,把机关党支部和巡察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用一言一行诠释干净的内涵,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