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乃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3:43:30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纪委监委的精心指导下,乃东区委以上率下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尼玛次仁同志落实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对纪检监察工作作出指示批示,过问督办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约谈党员领导干部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乃东区纪检监察机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中取得新进展。

(一)强化政治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建立健全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区委召开常委会22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1次,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作,专题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及时传达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并对各项工作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19年工作任务要点。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首要任务来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强化理论学习、打造过硬队伍。为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周例会等制度,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纪委监委文件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用《党章》《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指导思想、约束言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选调7名干部到自治区、市纪委跟班学习、跟案锻炼;选派6名干部到内地培训;举办第一期7个乡镇(街道)纪委干部跟案培训6人次。

(三)开展主题教育,狠抓任务落实。区委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后,我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主题教育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计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同时,抽调7人参与指导组工作,为活动的有序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活动中我委组织集中学习11次,围绕8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会8次,开展谈心谈话16人次,梳理问题7条,立行立改6条,列入长期整改1条,收集建议6条,已采用5条。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十二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列出专项整治计划表,梳理问题15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的权益,筑牢党的执政基础。

(四)纠正“四风”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持而不息纠治“四风”,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召开“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题部署会议”,将利用虫草等名贵特产特殊资源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问题纳入巡察、执纪监督工作重点。在专项整治活动过程中,开展“四风”专项监督检查1次,发现问题线索6条,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自查出问题2个,党员干部主动上缴虫草(带内盒)438.1g。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纪委《关于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集中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文山会海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日常监督工作的开展,深入了解各单位、各乡镇(街道)的情况,查处乃东区公安局查某,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所辖公安民警监管不力,致使乃东区公安民警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我委带头精文减会,主动作为,2019年印发文件7份,同比减少30.43%;召开会议2场次,同比去年减少会议1场次,取消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日常监督,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力度不减。更好激励我区广大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推进事业发展上来。

(五)深化宣传月教育,加强廉洁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条例》等党纪法规,组织全区干部职工300余人开展走进纪委监委活动,让其了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效,展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良好形象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鲜明态度;邀请市纪委领导讲廉政党课,受教育干部达300余人;组织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线上廉政考试,参与人数1800余人;在人口密集处组织发放廉政宣传手册2000余册,并宣传党纪法规知识;组织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观看警示教育片1300余人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看守所4次,达1100余人。在全区营造了良好学习氛围,有效引导做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勤政廉政的党员干部。

(六)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根据《中共乃东区委员会关于落实中央第三巡视组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文件精神,走访调研7个乡镇(街道),听取扶贫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三转”情况“回头看”,持续深化基层“三转”,推进监察体制改革。2019年,抽调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专项监督检查4次,组织乡镇(街道)纪委书记跟班培训1次,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三转”情况监督检查7次,为根治“三转”不到位的问题,采取交叉检查、专项检查、日常监督等措施,彻底根治“三转”不到位问题,达到治标治本的目的。

(七)加强扶贫领域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高度重视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与各部门协调沟通,成立领导小组,召开扶贫领域会议,安排部署扶贫领域相关工作,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不折不扣进行督导检查和整改工作。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台账, 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对扶贫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政策执行等情况进行督导,到扶贫项目点实地查看项目实施以及发挥效益情况,查处多颇章乡尼某某在实施借畜还畜和奶牛养殖项目期间,虚报冒领、违规套取资金3.75万元,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制定《乃东区2019年扶贫领域专项交叉检查督导方案》,4月中旬,在结巴乡、亚堆乡开展了扶贫领域交叉检查,发现问题线索4件,整改类问题13件;6月初,对扶贫领域人情送礼、“两不愁三保障”、结对帮扶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整改类问题3件;7月中旬,对2006年至今在我区实施的农村沼气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9月初,对乃东区自治区级58户危房改造完成情况逐一入户认真地进行了监督检查,并行成报告,上报区委。对扶贫领域已办结18件案件进行“回头看”,纠正执纪宽松软、处理畸轻畸重现象。2012年以来我委共有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3件,其中19件已由本级办理完成,1件提级至自治区纪委七室查办(已办结),3件正在办理中。

(八)落实“八项规定”,深化作风建设。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制定节假日期间监督检查方案8份,针对平常上下班期间干部作风专项监督检查10次。开展对维稳值班,党员干部参与宗教活动、参与赌博、公款消费、公车私用,节日期间各饭店、娱乐场所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宴请等情况进行暗访和监督检查共计90余次。对公车二维码粘贴不规范的12家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办公室使用面积进行了实地测量,共有7家单位部分领导办公室超出标准,已责令整改;发送节假日廉政提醒短信11000余条;对纪律意识淡薄、会风会纪松散的7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查自纠工作,查处问题887个,涉及资金532万余元。公车私用问题禁而不止,查处乃东区卫健委曹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区纪委监委已对此问题线索进行立案调查。

(九)铸造坚强堡垒,开展扫黑除恶。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及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批示指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文件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三级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领导批示和关于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召开工作会议10次,坚决把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和“一案三查”,我区排查出2件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其中市纪委监委立案审查并留置1件1人,我委核实办结问题线索1件。

(十)严格执纪审查,保持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始终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年共收到问题线索103件(含2018年遗留8件),比去年增长157%。处置线索103件(处置率达100%)。其中:来信来访10件、上级交办17件、交叉办案2件、公安机关移送20件、检察院移送10件、其他部门移送4件、区委巡察办移送8件、我委自行发现13件。另牵头办理市纪委专案1件,立案4人。给予党纪处分13人,政务处分7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4人,严重警告4人,开除党籍5人;给予政务记过3人,降级2人,开除公职1人;降低退休待遇的1人,政务撤职1人。

(十一)用好“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管。把执纪监督挺在前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向监督检查倾斜力量,盯住关键少数特别是事权集中的领导干部,综合问题线索处置、约谈提醒、谈话函询、个别谈话、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情况,精准研判政治生态,提高监督精准度。今年以“四种形态”第一种形态初核了结23件,提醒谈话3人,诫勉谈话9人,批评教育2人;第二种形态处置9人;第三种形态处置8件8人;第四种形态处置1人。

(十二)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持续形成强大震慑。2019年开展了2轮巡察。5月,区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对公安局党组、法院党组、政法委党支部、政府办党支部、发改委党支部(回头看)、财政局党支部(回头看)6个党组织及其所属的区管企业开展了常规巡察,完成了区管企业全覆盖。10月,启动区委第六轮巡察工作对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司法局、文化局、工会、团委、妇联、征地拆迁办8个单位或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两轮巡察共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问题207件,向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3件3人,立案1件1人。2020年实现一届区委巡察全覆盖。

      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我们始终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把“六个统一”和“五个必须”的宝贵经验运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中,深化规律性认识,不断提高政策把握和攻坚克难的能力。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上。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与上级党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突出表现在,少数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腐败现象在一些单位和部门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部门和行业的不正之风纠而复生,“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对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使命认识不深刻、对高质量发展的内涵规律、实践要求把握不到位;对政治监督内涵和外延理解不透,缺少抓手、效果不够明显;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同程度存在不愿、不敢、不会监督的问题等等。对此,我们必须清醒认识,高度重视,狠抓整改。新起点,新任务,赋予我们新的责任,新的使命。我们要坚守职责担当,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始终保持进取有为的精神,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建设,以顽强的毅力和不屈的韧劲,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一届市委四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和标本兼治,一体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三转”,聚焦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初心不改,把准政治方向。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督促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和一届市委四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主线,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市纪委全会精神,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将全会部署转化为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和治理实践,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切实把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已经明确的改革任务落实到位,坚决查处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紧紧围绕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的问题,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严肃查处制度空转背后的责任虚化、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问题。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各级党组织始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付诸行动,盯住整改落实和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日常监督,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从政治的高度纠偏矫正业务上的问题,严肃查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对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严肃查处,切实把“两个维护”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的始终。  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必须把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着力甄别和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严把选人用人的政治关,对追随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搞分裂破坏活动的,对包庇纵容分裂破坏活动充当“保护伞”的,要严惩不贷、严肃处理,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党员信仰宗教的要从严处理,加强对各部门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监督指导,督促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足标本兼治,推动深入整治,坚决防止“一阵风”整改、“口头”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任、解决不彻底不放过、效果不理想不放松、群众不满意不放手,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守人民立场,护航脱贫攻坚。坚决做到脱贫不脱责任、脱贫不脱监管,重点加强扶贫政策措施和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重点贫困村(居)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持续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督促职能部门的监管跟着扶贫项目和资金走,聚焦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巡察整改、脱贫攻坚成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脱贫摘帽后“四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纠治虚假脱贫、作风漂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腐败问题。聚焦群众痛点难点,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紧盯政策落地、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从严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绊脚石”,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化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成果。坚持除恶务尽、不留后患,始终保持深挖彻查的强大攻势,始终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彻底斩断黑恶势力背后的“利益链、关系网”,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查找症结、堵塞漏洞,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和社会生态。紧盯各类民生专项资金,聚焦教育医疗、环境保护、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的集中整治,继续盯住“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督促相关部门着力整顿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弱化的问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分期分批举办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培训,提升基层监督能力和水平,借助用好村务监督委员会力量,有效发挥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的作用,加强对群众身边党员和公职人员的监督,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

(三)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教育提醒、强化监督和追责问责多管齐下,督促各部门加强作风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做到言传身教、敢管严管,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自查清理纠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实事求是、深入分析、科学研判、分类处理。对隐匿不报或者报告后又反复出现该类问题的,要从严处理。要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坚持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聚焦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基层、援藏领域,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老问题,对不吃公款吃老板、私车公养、收送电子红包、“错峰送礼”等隐性变异问题,要露头就打,从严从重处理。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没有按照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的坚决纠正,严肃问责。要继续巩固公车“二维码识别”管理成效,对恶意涂抹、不按规定粘贴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大反面典型警示力度,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后,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抓出更好更持久的优良作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保持一严到底的定力,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从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新表现,切实纠正喊口号、做样子、不作为、慢作为、好大喜功、“新官不理旧账”、责任层层“甩锅”等问题。一体推进维护稳定、环境保护、风险化解、扶贫民生、扫黑除恶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特别是对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失职渎职等问题严肃问责。要积极主动作为,从文山会海、监督检查考核过多过滥、过度留痕、问责泛化简单化等看得见、抓得住的突出问题入手破题,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对减负工作的获得感。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扎牢制度建设“笼子”,哪方面问题突出,就侧重在哪方面健全完善制度,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建立正面负面清单,从源头上防止和解决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养成按纪律规矩工作、勤俭节约办事的良好习惯。力争“解决一批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一个领域”。持续推动新风正气形成,深入革弊除陋、移风易俗。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陷造谣者,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发党员干部见贤思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化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忠诚勤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清正廉洁、敢于担当、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

   (四)发挥专责机关职能作用,推动党内监督落地生根。 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加强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落实好定期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党委(党组)班子及其成员在“两个维护”、履行主体责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民主集中制、廉洁从政等情况的制度,做到靠前监督、精准监督。要牢牢守住“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处理好监督全覆盖与监督“关键少数”的关系,通过紧盯“关键少数”,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抓好职责领域管党治党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重点关注亲属经商办企业、与老板来往密切、信访举报多的领导干部,重点监督党内法规等执行情况,重点检查选人用人、“三重一大”等落实情况,重点听取干部提拔重用、交流轮岗时群众反映情况,重点督促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机制,防止个人专断,搞“一言堂”,做到有的放矢,精准监督。 统筹发挥“四个监督”协同作用。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把全面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凸显审计监督、财政监督、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着力完善监督机构之间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打好监督“组合拳”。坚决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深做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改进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健全完善干部廉政档案,探索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规范管理问题线索,聚焦廉政风险点,着力查找监管死角、探索研究“四个监督”协同贯通的有效办法,统筹发挥“四个监督”优势作用。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精准科学实施谈话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督促被谈话函询的党员干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说明情况或作出检讨,加大对谈话函询结果抽查核实力度,对弄虚作假、欺瞒组织的要从严处理。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事求是开展问责。根据失职失责事实,确定问责主体和对象,区分责任大小,坚决纠正用问责代替整改、简单靠问责推动工作的行为,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以严肃精准的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区分不同情况,准确运用党的政策,注重为受到诬告陷害的同志澄清正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尽责,遵纪守法。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不断提升巡察实效。紧盯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善于从业务看政治、从问题看责任,充分发挥政治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细化监督内容,精准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要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科学谋划巡察工作安排,确保如期完成区委巡察全覆盖任务。要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严守职责边界,强化内部监督管理,保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推进区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方式提升巡察监督质量。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综合运用常规巡察、交叉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向基层延伸等方式方法,最大限度破解基层熟人监督难题,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压实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 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优先办理、精准处置问题线索,适时开展巡察“回头看”。健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把整改监督做实做细。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和个人严肃问责。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与选人用人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强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堵塞机制和制度漏洞,切实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

(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按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推动落实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努力破解同级监督难题。要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特别是具有审批监管权、人事任免权、司法执法权、物资采购权等重要岗位,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的有效机制,压减权力寻租空间。要坚持以党中央精神为标尺,做好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相关事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建立健全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和制约。要进一步畅通群众检举举报渠道,把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更加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研判政治生态、监督权力运行的能力。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要进一步推进更深层次“三转”,增强主动转的自觉。继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选人用人等方面,强化对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健全领导班子分工和分片联系机制。要落实统筹考虑区、乡(镇)两级纪委主责主业完整的“职能板块”和“工作链条”要求,构建科学合理、运行高效的组织体系。要落实探索整合利用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力量的有效途径要求,解决好力量分散监督软弱等问题。  

(七)统筹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维护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命题,必须准确把握好内因和外因,把惩治、制度和教育贯通起来。要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十九大以来不敬畏、不知止,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行业和领域,紧盯国家资源和国有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政府投资、国企改革等关键领域。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利益输送、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用好不能腐的制度。要加强“四种形态”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震慑和融解作用,释放主动交代、主动投案就有出路,对抗组织就要严惩的强烈信号。要继续跟进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被处理甚至是“断崖”处理的干部,要会同或督促相关党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激励帮扶等工作,对影响期满真心悔过、表现良好、符合提拔使用条件的,该使用的要继续使用,让“跌倒的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提高治理腐败效能,深化交叉办案工作成效,整合区、乡二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力量,集中精力减存量、遏增量。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用制度的约束、政策的感召,促进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促使干部不能腐。 筑牢不想腐的根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要加大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盯住党员领导干部,破解重制定轻执行的现象,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聚焦“关键少数”,架牢纪律高压线,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成效,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讲好红色廉政文化故事,积极弘扬革命先辈清廉作风、严实家风,教育引导全区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自觉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加强与上级纪委监委和兄弟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协作,有效整合利用优质警示教育资源,做实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用更多的身边事教育身边的人,强化不想腐的自觉入脑入心。

(八)提升斗争本领,打造纪检铁军。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理论武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力、强筋壮骨,提升党性觉悟。要带头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带头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增强制度意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维护制度权威。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推动机关党建规范化建设。要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公正文明执纪执法,不断提高治理能力。着力加强干部能力建设。拓宽纪检监察干部上下、内外交流渠道,让实干者实惠、有为者有位,不断完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着力加强培训系统性、专业性、针对性,依托上级纪委和援藏培训平台,全面开展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信息化培训,强化实战练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切实打牢履职尽责的能力基础。着力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持执纪先守纪、律人先律己,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完善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制度,落实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把执纪执法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巡察干部廉政档案,研析不同岗位风险点。强化对干部的教育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一律严查严惩,绝不姑息迁就,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