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嘎县纪委监委2020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贡嘎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4:11     

贡嘎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贡嘎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2020年,中共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党内监督和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和县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等情况。

(三)负责调查全县党委各部门、政府各部门党组织、各乡(镇)党委及其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决定对这些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四)负责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公务员和县政府及其各工作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依法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行政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之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监察对象的行政处分。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和行政纪律。

(六)协助县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七)组织协调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并监督检查。

(八)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九)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规定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建议。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中共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监察局)内5个副科级行政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

(三)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四)纪检监察室

(五)案件审理室

(六)审查调查室

 

第二部分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贡嘎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关于贡嘎县纪委监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一、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91883.80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91883.80;支出包括:基本支出4563313.80元、项目支出728570.00元。

二、关于贡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贡嘎县纪委监委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291883.80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长2295564.48。具体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5291883.80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5291883.8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1888.6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9005.14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2420.00元,项目支出728570.00元

  结合工作计划、实行山南市县(区)级新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新增人员等多方因素,我委2020年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元,占总比90.34%;。

   三、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基本支出:5291883.8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01888.66元包括:基本工资665620.00元,津贴补贴1540596.00元,奖金201247.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92616.16元,医疗保险196308.0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1145.10元,失业保险2078.42工伤保险2453.84元,生育保险17176.94元,住房公积金294693.1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27954.00元包括:伙食补助费68400.00元,烤火防寒费40812.00元,家属小孩肉价补贴84.00元,独生子女费30.00元,水电费补贴9120.00元,高海拔工龄折算38028.00元,住房补贴171480.0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69005.14元包括:办公费 204730.00元,印刷费55590.00元,电费7500.00元,水费:7500.00邮电费35000.00元,差旅费115000.00元,培训费35000.00元,工会经费53325.14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00.00元,会议费5000.00元,维护费53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类15000.00元 。

四、2020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项目支出预算728570.00元,其中监督检查专项经费42045.00元,岗位津贴113520.00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9975.00元,党建经费3000元,办案区升级改造经费550000.00元。

   五、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我委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党委“约法十章”“九项要求”,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2020年度我委一般公共预算中“三公”经费13275.00元,2019年预算中“三公”经费86422.00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9年增长7050.00元,同比下降7%。

(一)2020年我委无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与上年相同为0.00元。

  (二)2020年我委公务接待费预算13275.00元,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6422.00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比2019年减少73147.00元,同比降低7%。变化主要原因:我委严格控制单位一般性支出,逐年减少接待费开支。公务接待批次、人数由于上级单位工作安排未下达,待发生后再予以统计。

  (三)2020年我委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30000.00元,与2019年73872.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比2019年增长56128.00元,同比增长0.23%。

    五、2020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一)、2020年预算收入5291883.80元,财政拨款收入5291883.80元。

(二)、2020年度总支出5291883.80元,其中基本支出为2826059.32元,项目支出为170260.00元。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市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主要是以前年度支出预算未完成,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四、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