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来源:乃东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08 15:46:04     

          中国共产党乃东区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18年2月26日在乃东会议中心举行。出席全会的有,纪委委员13人,列席230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书记尼玛次仁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由乃东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会总结2017年纪律检查工作,部署2018年任务,审议通过了杨立同志代表区纪委常委会所作的《牢记使命  继续前行 为乃东区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新的贡献》工作报告。

      全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九届自治区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尼玛次仁同志的重要讲话,九届自治区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充分肯定了2017年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明显成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务,为开展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乃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全会指出,2017年乃东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尼次书记为班长的区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在落实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及干部惩处问责等工作上,全力支持纪委工作;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全力保障纪委工作开展,为乃东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各级党组织坚守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夯实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局面不断巩固拓展。区、乡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落实“三转”要求,做深做细做实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全会提出,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三次全会和一届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全面总结2017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明确了历史方位和行动坐标。二是严抓“两个责任”,不断激发担当精神在继续抓好“两个责任”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发挥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切实抓好纪委监委党组织纵深延伸,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全区每个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的进行问责。三是纪律建设为根本各党组织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把政治纪律牢记于心,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确保试点工作走正走稳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体系。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有关工作。抓紧编制内设机构“三定”方案,制定乃东区监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配套文件,推动监督、调查、处置与监督、审查、审理机制深度融合,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工作体系,实现对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监督的全覆盖。二是建立完善巡察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组建成立巡察组,制定巡察工作意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政治巡察,以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三)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带头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依纪依法、全面从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加强对民生扶贫领域的专项监督,全力推动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对表现庸懒散、群众反映意见大的党员干部及时约谈,对履行职责不到位、不作为引发严重后果、错失工作时机、耽误工作进程的坚决问责。                      

(四)全面加强纪律建设,筑牢纪律底线和思想防线持之以恒加强党规法纪教育。用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制作警示教育专题片,召开全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全区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统筹整合宣传力量和资源,充分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加强思想理论、党规党纪、传统文化、勤廉典型的宣传,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把握舆论工作主导权。活用“四种形态”,凸出主责主业震慑效果。突出执纪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败坏政治生态、扭曲经济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破坏生态环境本身及背后的违纪和腐败问题。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将选人用人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和派驻监督的重点,动态更新重点岗位一把手和后备干部廉政档案资料库,做深做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

(五)高压惩治贪治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不断健全完善党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工作机制决策机制和实施举措,建立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强化对本级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调查处置的决策把关。坚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不松劲。紧盯“三类重点人”,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紧盯不放,对谈话函询不如实说明问题、欺骗组织的从重处理;紧盯基层微腐败,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纪违法行为,坚决扫除“黑恶势力”,重点查处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营造政治上的青山绿水。

(六)深化巡察监督,发挥全面治党利器作用紧抓主体责任这个“主角”。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结合实际建立权责对等、分类有序、简明易行的主体责任清单体系;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通过调研督导、提醒谈话、检查考核、责任追究等方式,落实好“一岗双责”;下级党组织书记要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确保压力层层传导。发挥执纪监督、巡察监督的作用,加大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日常监督,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促进各部门把工作精力用在平常。

(七)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风清、气正、敢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层层传导压力,抓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觉悟,永远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加强忠诚教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观对照自己、改造自己、提高自己,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贵、心中有戒。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保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学习,创新工作形式,用好问责利器。要勤于学习、如饥似渴,既向书面学、多读经典,又向实践学、问计于民,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想问题、作决策、干工作、抓落实,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严格要求和督促班子成员落实政治责任,敢于担当作为。加强自我监督,找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严格工作规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落实纪检监察组织自身主体责任,防止“灯下黑”,对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调整岗位,对不忠诚、不干净的要严肃查处,坚决清理门户。对执纪违纪、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责任人问责。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以更加坚强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全面贯彻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我区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