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现将两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隆子县扶贫办主任拉巴次仁、扎果寺管会主任洛桑履职不力,导致扶贫项目无法正常运营问题。2013年至2016年,洛桑和拉巴次仁在先后担任隆子县扶贫办主任期间对隆子县雪萨乡绿色生态综合养殖场、列麦村藏式家具制作厂等项目未认真进行验收,对项目建设质量疏于监管,导致项目无法发挥效益。2019年9月,洛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拉巴次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扎囊县吉汝乡萨布奴村党支部书记边巴益西、村委会主任达娃桑布未精准识别低保户和贫困户问题。2017年1月,扎囊县吉汝乡萨布奴村党支部书记边巴益西、村委会主任达娃桑布在开展本村低保户评定工作时,未严格执行低保户评定标准,将不符合条件的6户村民纳入低保范围。2019年1月,经边巴益西、 达娃桑布等人商议,将上述 6 名“低保户”领取的 5.94 万元低保资金用于向全村村民发放慰问物资及藏历新年活动开支。2017年 7 月,萨布奴村在开展贫困户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中,将人均收入超过新识别标准的3户15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边巴益西、达娃桑布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4月,边巴益西、达娃桑布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对以上两起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彰显了市委和市纪委监委严惩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今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主动作为,一体推进各级巡视巡察及“回头看”、各类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坚决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各级纪委监委要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打赢脱贫攻坚战“两手抓”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政治监督内容,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克服“等”的思想、“慢”的作为,自觉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对标看齐,强化责任担当。要坚决纠正整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产业扶贫项目发挥效益、扶贫政策落地等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以坚强的纪律保障和实际成效迎接国家普查组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普查。
中共山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