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分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扎囊县监察委员会和县委巡察工作办公室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3.负责调查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及其县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行为,决定对这些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受理党组织和党员不服组织处理和党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举报、控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县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决定对上述监察对象的组织处理和行政处分,(对涉及依法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负责解除受到开除公职处分之外行政处分的已改正错误的国家公务员的行政处分。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规划,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行政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国法和行政纪律。
6.协助县委、县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全县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
7.组织协调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并监督检查。
8.对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9.调查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销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
10.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各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人选的提名、考察;组织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共5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下设扎囊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附件:2020年扎囊县纪检委预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扎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0年财政下达我委预算6710846.22元。一般公共预算6710846.22元,其中,基本支出6560846.22元:商品服务支出662661.1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5620元,工资福利支出5622565.04元;项目支出150000元。
二、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6710846.2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22565.04元,包括基本工资984504元,津贴补贴2378076元,奖金294183元,养老保险600687.84,医疗保险300343.9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4461.93元,失业保险3027.85元,工伤保险3754.31元,生育保险26280.11元,住房公积金449650.08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7596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62661.1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电梯运行经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含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个人和家庭补助275620元,包括通讯补贴、休假探亲费。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21286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0400元,截至目前无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有办案经费150000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和巡察办工作经费以存量资金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月,有一辆公车藏C95037,丰田SUV车型,车辆注册日期2002年11月18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护理费、休假费、未休假补助、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费、独生子女费发放等。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开展某项工作支出安排数等。主要用于每年纪委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金纪工程网络支出、驻村生活补助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