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届市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全部完成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6-09 10:48:3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7日—4月22日,市委第十三轮安排3个巡察组,对错那、隆子、洛扎、措美4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提级巡察,对乃东、桑日2县(区)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回头看”。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5月25日市委书记专题会和5月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要求,5月28日—5月31日,市委3个巡察组向6家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孙守英出席反馈会议,传达许成仓书记在听取第十三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就贯彻落实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和巡察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

       本轮巡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突出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把被巡察党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三大攻坚战、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深入查找政治偏差。

      从巡察反馈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能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巡察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有的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在落实声中落空,学懂弄通做实有较大的差距;有的党组未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对事关新时代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缺乏系统谋划;有的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的县(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指导、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有的县(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党组研究党建少、未细化具体措施;有的党组织政治功能弱化、虚化,党建与业务融合不够,“两张皮”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同时,巡察期间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照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巡察反馈会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把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书记专题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对巡察组反馈的大小问题,全盘接受、照单认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整改,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不断以整改的实效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被巡察党组织要由此及彼、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坚持统筹抓好整改,既要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要制定长久“立”的机制,有序稳妥推进整改工作,扩大政治监督成效。被巡察检察院党组书记要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把整改责任扛起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要在反馈会后的5个工作日内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7个工作日制定好整改方案,3个月内及时报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党组书记组织落实情况报告。

        各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纷纷表示,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全面认领,诚恳接受。下一步将认真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把各项整改要求落到实处。

       市委巡察组有关同志;6县(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以及纪委监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被巡察党组织全体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