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分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由扎囊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三条 县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县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县巡察工作,配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委工作机关、县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工作。
(四)负责全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策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县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上级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意见建议。
(八)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市纪委监委、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现共5个科室,包括:综合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下设扎囊县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附件:2021年扎囊县纪委监委预算表
第三部分
扎囊县纪委监委2021年度
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21年财政下达我委预算6759079.55元。一般公共预算6759079.55元,其中,基本支出6509079.55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640053.02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65540元,工资福利支出5603486.53元;项目支出250000元。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21年财政预算收入6710846.22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03486.53元,包括基本工资993276元,津贴补贴2358672元,奖金293833元,养老保险599595.04元,医疗保险299797.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3796.26元,失业保险3104.65元,工伤保险3747.46元,生育保险26232.28元,住房公积金448312.32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3120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40053.0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个人和家庭补助265540元,包括通讯补贴、休假探亲费。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80000元;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支出。
四、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有办案经费、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和巡察办工作专项经费,共计25000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8月,有一辆公车藏C95037,丰田SUV车型,车辆注册日期2002年11月18日。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
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
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
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障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用于退休干部护理费、休假费、未休假补助、维稳值班补助、通讯费、独生子女费发放等。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
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开展某项工作支出安排数等。主要用于每年纪委查办案件、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金纪工程网络支出、驻村生活补助等支出。
七、其他支出(不可预见支出)
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