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桑日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全部完成
来源:桑日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15:52:27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县委巡察机构坚持巡察监督与以案促改同步开展,第八轮巡察从2020年10月16日至12月10日期间,分别对13家单位以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和“回头看”。

       2021年1月5日至6日,县委巡察各组依次向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增期乡、雪巴村等13家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邬建军,领导小组成员钟志宏、宁利峰,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武宝江等有关领导代表县委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巡察办等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全程参加了反馈会。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在家全体干部,对村“直接”巡察反馈会属地的乡(镇)党委书记、村“两委”班子,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参加有关会议,部分村居“两代表一委员”部分同志列席了反馈会。

       反馈会上,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通报了巡察反馈意见,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出席会议的有关领导同志,分别传达了县委书记康爱民在听取九届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巡察反馈意见代表县委的意见和要求,体现县委的权威,被巡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将压力传导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具体到人,坚决落实整改各项任务。要强化责任担当,照单认领反馈问题,细化整改措施,特别是书记专题会上康爱民同志针对一些问题专门做出的指示要求,一定要限时抓好整改,力促问题“清仓见底”。要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举一反三,久久为功,做好同类问题的集中整改,把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扎牢制度的笼子,增强巡察整改的质效和成效。

       反馈会上,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签收了移交材料清单,签订了整改承诺书,并分别就如何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了表态。

       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县委巡察办、巡察组已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