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至30日,根据县委要求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委第八轮各巡察组对被巡察的16家单位党组织先后召开了巡察情况反馈会。
反馈会上,一是传达学习了李贤荣同志在县委书记专题会上听取第八轮巡察情况时的讲话精神;二是各巡察组组长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反馈了巡察情况;三是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表态发言,并签订《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书》;四是县委巡察办唐黎明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新时代工作方向,结合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整改工作。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认识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巡察整改当作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切实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二要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务必件件整改到位,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做到认识到位、整改到位和责任到位。三要强化政治责任,推动巡察整改成果长效化,强化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敢于触及根本,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本轮巡察情况反馈结束后,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及时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自反馈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巡察整改工作,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及县委巡察办将会适时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