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东区纪委监委工作总结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18 11:41:31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纪委监委和区委部署要求,持续抓好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开展常委会学习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3次,机关党支部学习8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觉悟、保持政治定力、坚定政治方向。

       二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纪委印发的县级纪委监督工作指引、专项监督实施意见,对每一项监督工作分门别类建台账,细化监督内容,明确监督方式、责任单位、完成时限,采取职能部门报、监督单位核的方式,适时跟进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对“十三五”期间27个产业项目运营情况、2021年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现场提醒建议2个,实行“周提醒”工作方法,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纪(工)委落实“5个盯”任务,督促教育局、水利局、卫健委保障饮水安全;通报落实维稳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检讨1人。深入生态修复现场、项目实施现场、群众举报现场,督促推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卡点一线监督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责任落实、物资保障;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专项整治,推动涉粮领域问题整改、企业兼并重组;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督促清理违规占用耕地问题6件。

        三是坚持“三不”一体推进。1至4月,受理问题线索7件,处置问题线索17件(含2021年遗留件),正在初核4件,初核了结4件,函询了结2件,立案7件,移送检察机关1件,诫勉谈话2人、开除党籍4人、开除公职1人。联审联动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回复廉政意见32批次724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2人次,提出暂缓使用意见1人次。坚持用身边案例教育警示身边人,召开处分决定宣布暨“以案促改”会议4次,组织收看《零容忍》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区委、区政府以及乡镇(街道)相继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纪委书记为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讲廉政党课。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协调在乃东主流宣传媒体“藏源发布”APP开辟“廉政文化”专栏,有效运用“乃东风纪”微信公众号推送廉洁文化知识,加强信息推送、报送,利用手机短信等平台发送廉政信息4800余条。

       四是始终保持纠治“四风”力度。以转进作风狠抓落实为切口,督促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区党委、市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传导压力促任务落实;指导督促区财政局开展出借财政资金清理清退、惠民“一卡通”整治;开展驾驶员津补贴发放情况专项清查,摸清公益性岗位津补贴发放底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供靶向目标;开展“私车公养”回头看,动态了解全区公务用车情况,督促5辆新增车辆粘贴公车二维码;以会风抓作风,通报违反会风会纪行为1人。

       五是持续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统筹纪检和巡察力量,开展巡察整改指导监督,认真推进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制定整改销号台账,督促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完善整改工作台账,清理清退5.5218万元,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21项,目前整改率达94%,实现能改尽改。积极谋划区委第二轮巡察,选派32名干部组建3个巡察组,上下联动对4家区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结合实际对5个社区党组织开展直接巡察。

       六是着力加强自身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修订常委会工作规则;注重干部培养锻炼,选派8人次到上级纪委跟班学习、跟案锻炼,4人次乡镇纪检干部在区纪委学习培训。注重实践锻炼、岗位历练,独立承办留置案件,实现从立案到移送检察机关起诉一个月完成;安排一名纪委副书记带队巡察,2名乡镇纪委副书记担任联络员,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与巡察监督贯通融合。扎实开展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工作,抓学习、搞讨论,对照开展“四查四问”,促作风进一步转变。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今年,我们积极努力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纪委监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工作推动还不够有力。机关办文效率还不高,信息报送质量还不强,个别案件处置不及时,3件立案件还未审理终结,能力恐慌问题较为突出。二是日常监督还不够深入。按照自治区和市纪委部署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多,结合实际开展主体责任监督还比较少;开展零星监督多,集中监督少,覆盖面窄,主要领导开展谈心谈话和调研还不深入。三是干部队伍能力还需锻炼。在留置案件办理中暴露出部分干部综合能力欠缺,个别干部纪法衔接意识不强,面对急难险重任务和突发情况手忙脚乱。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做实专项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加快推进问题线索处置,抓好廉政文化建设、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推进机构改革、片区协作,强化干部实践锻炼、岗位历练、专业训练,更好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