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抓手 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18 12:00:08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视的效果还要坏”的指示精神。区委巡察机构坚持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目标,把“改进作风狠抓落实”贯穿始终,通过实地督导、实时参与、协调配合等方式深入推进区委二届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

       强化实地督导,掌握真实资料。为推动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到位,改变部分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整改中当“甩手掌柜”、整改半推半就等问题,区委巡察办联合区纪委监委先后4次对7个被巡察村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采取查阅整改资料、听取整改进度汇报、与驻村工作队座谈等方式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对巡察反馈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整改方案和措施的针对性、整改落实的有效性。建立《二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台账》,通过阶段性比对,实时了解掌握巡察整改工作进度,严格对照整改推进表实地查看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强化一对一指导,做到真督实导。为规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提升巡察干部全过程参与反馈整改环节积极性,区委巡察机构确定了内部联系村居制度,通过巡察整改方案审核、整改过程参与、整改报告把关、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列席,跟进掌握巡察整改各个环节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时时有跟进、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为了保障巡察整改工作真实有效,明确巡察整改方案、巡察整改报告必须由乡党委审核把关后方可上报,切实把村(居)巡察整改督促压给乡党委,防止乡镇责任空置当“甩手掌柜”。

       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为使巡察反馈的问题能够真改实改,防止出现整改避重就轻、虚假整改、文字整改等问题,区委巡察办认真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制度、巡察整改“双报告”制度。针对巡察发现涉及区直部门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职能部门,并对办理移交事项督促督办;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存在困难难点事宜,要求各村(居)分析研判,认真汇总上报乡党委,由乡党委根据实际统筹推动。在集中整改阶段,涉及到的区直11家职能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进巡察成果运用,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