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结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预算报告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0 12:54:41     

  

目 录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

(二)部门职责

(三)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县纪委监委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纪委监委是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部门。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基本情况

琼结县纪委监委人员编制14名(其中,行政11名,事业3名)。机关内设机构为4个,分别是:综合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下设1个事业机构,即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部门职责

 1.中共琼结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全县监察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县级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对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琼结县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一)综合室

1.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市级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立法立规后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编纂等。

2.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领导干部,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纪委书记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

3.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镇)党委、纪委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二) 党风政风监督室 

1.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县各级各部门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综合办公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2.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3.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综合办公室;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三)监督检查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乡(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党组织和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负责管理和处置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线索,承办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其他比较重大、复杂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工作;综合分析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等。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组织协调对县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承办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审查调查室

 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辖区内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承办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案件。

 

第二部分 县纪委监委2022年度部门预算

 按照县委政府部署和财政局要求,我委在2021年资金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新对“三公经费”和专项经费进行了整合调整,具体如下:

(一)“三公经费”

2022年全年“三公经费”共41.61万元元,其中:电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354.55%;印刷费1.5万元,较上年增加42.86%;办公费15.17万元,较上年增加188.95%;手续费0.1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差旅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8.73%;邮电费2万元,较上年增加90.48%;公车运行维护费8.6万元,较上年增加26.4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12万元较上年减少41.41%;。

(二)专项经费

纪委监委业务经费7万元,与上年持平(按财政要求,将纪检业务经费和监察委员会经费整合);纪检监察网经费2.5万元,与上年持平;纪检监察办案专项经费10万元,较上年增加43%;县委巡察办专项经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40%;县委巡察办交叉巡查业务经费20万元(之前经费在财政局,今年下达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