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查县纪委监委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5-20 15:32:24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2.部门基本情况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3.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4.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5.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说明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8.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9.名词解释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财政拨款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9.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表

10.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表

11.政府采购预算表

纪委监委关于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依据《关于下达加查县2022年预算指标的通知》(加财预指〔2022〕1号)文件精神,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概括

1、部门主要职责

1.中共加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主要职责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加查县监察委员会依照宪法和监察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是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是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是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内设机构职责简介

1、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和巡察机构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房管基建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涉案款物保管;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负责监督检査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以及内设机构领导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涉嫌违反党纪、取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间題线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正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2、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內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协调县纪委监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注行为和需要间责情形的调查处理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督促县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本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协助县纪委书记抓好县纪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督促县纪委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定期向县委班子成员汇报交叉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县纪委常委会督促内设机构、巡察机构做好本职工作等。

3、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乡(镇)纪委监察室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査、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监督检查室;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追逃防逃相关工作,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协调机制;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县委组织部意见工作等。

4、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和多(镇)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査、督促乡(镇)纪委监察室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间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间题线索,对适用“四种形态”中第一种、第二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对适用第三种、第四种形态的,按程序移交审查调查室;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乡(镇)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检查县、乡(镇)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遵守和执行政治纪律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情况;负责管理和处置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政治纪律的间题线素,承办县管干部违反政治纪律案件和其他比较重大、复杂问题线素的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处理建议;检查指导县、乡(镇)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政治纪律问题的查处工作;综合分析党组织和党员、公职人员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开展调査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等.。

5、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査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校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系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四)机构设置

  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为5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管理室、审查调查室。

2.部门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9日,加查县监察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与检查委中共加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能。成立监察委员会的过程中,从县人民检察院划转编制4名,人员转隶2名。改革后,加查县纪委监委编制共计19名,机关内设机构为5个,分别是:综合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监督检查室、审查调查室。下设机构1个,即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二、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37.3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77.46万元,增长2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3万元。相应的,部门预算支出安排437.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7.46万元,增幅24%。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79.7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7.52万元。

(1)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78万元,较2021年293.54万元增加86.24万元,上升29.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工会)预算增加。

 

(2)项目支出

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7.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52万元,与2021年66.3万元相比,减少8.78万元,减幅13%,主要原因办案经费、党风廉政经费项目预算财政批复经费减少。

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6.1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安346.16万元,与2021年295.42万元相比,增加50.74万元,增幅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休假路费等支出增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63万元,与2021年26.31万元相比,增加12.32万元,增幅46%。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基数增涨。

卫生健康支出23.94万元,与2021年17.98万元相比,增加5.96万元,增幅33%。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增涨。

住房保障支出28.57万元,与2021年20.13万元相比,增加8.44万元,增幅4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涨。

2、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安排29.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29.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5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电费1万元、邮电费0.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0万元、工会经费4.7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万元。

3、部门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2)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与比上年减少0元,全县公务接待统一由县后勤机关食堂负责,经费划入后勤,单位不在预算公务接待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与上年同期持平,实有1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较2021年6.7万元增加6.6万元,增幅98%,主要原因是本年财政统一增加公车运行维护经费4万元、公车保险经费3万元预算。

(5)会议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无预算会议经费。

(6)培训费0万元,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原因是单位无预算培训经费。

(7)机关运行费(基本支出)0万元,原因是单位无预算培训经费与上年相同,无增减变化。

4、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本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5、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单位涉及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2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我部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同时,我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8个,涉及财政支出437.3万元,具体项目是:工资性支出245.13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0.5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8.09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3万元、住房公积2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1万元、工会经费4.76万元、办案经费20万元、党风廉政建设经费10万元、警示教育活动经费14万元、维稳工作经费2万元、残保金2.92万元、变压器基本电价3万元、党建经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费1.3万元。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7、“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核定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29.86万元,较2021年28.68万元减少1.18万元,上升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较上年无变动。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比较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较上年增加1.3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公车车龄增涨、用车次数增加。

8、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量为(账面净值,下同)110.8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其中,房屋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00%);通用设备89.03万元,占80.67%(其中,车辆34.27万元,占31.05%,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0万元,占0.00%);专用设备0.13万元,占0.12%(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21万元,占19.21%。

    9、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3)上年结转:是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本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的盈余或亏损结余资金。

(4)基本支出: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提供各类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发展和改革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但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之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支出。

三、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表格

我部门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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