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
来源:山南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6-18 09:31:01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六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关于洛扎县原计委统计员索朗多吉下载观看收藏有害信息的问题。索朗多吉,男,藏族,1959年4月生,西藏洛扎人,初中文化程度,退休干部。2020年4月至7月期间,索朗多吉通过境外微信群观看下载收藏有害短视频。2020年8月19日,洛扎县公安局掌握到该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索朗多吉罚款伍百元、追缴手机壹部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13日,索朗多吉受到按12%降低退休费处理。

       关于洛扎县洛扎镇贡祖社区居民委员会居民阿旺朗杰等4名农牧民党员参与赌博的问题。2021年1月13日洛扎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阿旺朗杰等人参与赌博,洛扎县公安局民警依法对其进行询问,发现2021年1月10日晚上,阿旺朗杰、达瓦次仁、索朗旦增、米玛等6人,在藏餐馆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2021年2月1日,洛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阿旺朗杰、达瓦次仁、索朗旦增500元的行政处罚,给予米玛4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6日,阿旺朗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达瓦次仁、索朗旦增、米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于洛扎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洛追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问题。2021年4月21日,洛扎县公安局督查大队对洛扎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进行核查,发现洛扎县公安局民警洛追持有的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伪造证件。2021年4月29日,洛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29日,洛追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关于洛扎县生格乡退休干部扎西多吉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问题。2021年5月20日,洛扎县公安局拉康镇交警中队在拉康路段开展路检路查时,当场查获藏CC9032号轻型普通货车驾驶员扎西多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2021年5月27日,洛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扎西多吉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3天、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14日,扎西多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关于洛扎县公安局四级警长李真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5月5日,李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途经拉萨市北京路电信大楼前路段时,被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古城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对李真进行两次呼吸式酒精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为:99mg/100ml,第二次检测结果为:115mg/100ml。经检验,李真血液乙醇含量为149.40mg/100ml。2021年7月16日,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李真作出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人民币5000元的刑事判决。2021年9月11日,李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关于洛扎县扎日乡白沙村3组农牧民党员古桑醉酒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6月20日,洛扎县扎日乡白沙村3组村民古桑醉酒驾驶机动车,在扎日乡白沙村3组路段与同向行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追尾,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洛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出警并依法对古桑进行两次呼吸式酒精检测,第一次检测结果为:178.6mg/100ml,第二次检测结果为:134.9mg/100ml。经检验,古桑血液乙醇含量为305.5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7月27日,洛扎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对古桑作出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刑事判决。2021年10月14日,古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对上述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彰显了县委、县纪委监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放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抛弃侥幸、放纵、惯性等错误思想,时刻警醒自己,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整治基层微腐败和党员干部作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让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